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问题:《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已经出台,根据标准中“低VOC含量清洗剂”和“VOC含量的测定”,如果清洗剂只含标准中8种可减扣的物质,经过减扣后,则清洗剂的VOC含量为0,应该为“低VOC含量清洗剂”,如果企业使用该类清洗剂,是否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即该类清洗剂不属于禁止使用的清洗剂。(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程除外)。
回复:您好!《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清洗剂关于VOC含量的测定应按照《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要求执行,并按照该限制要求判定是否属于低VOCs含量清洗剂。如果有关清洗剂不属于低VOCs含量清洗剂,则执行《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