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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06-16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铀转化、铀浓缩设施的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加强铀转化、铀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我部组织制定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目前,已完成导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导则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马文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6556381
 
  传真:(010)66556390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2020年6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核一司,核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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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安全   环保政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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