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自1995年通过以来,固废法已先后经历5次修改。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那么,新修订的固废法和现行固废法作了哪些调整呢?一起来看——
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除了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外,还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这些严格的法律责任变化也值得企业特别关注。
处罚金额大幅度提高,部分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
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规定
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规定
增加了查封扣押的规定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由环保部门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