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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06-09

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pdf》。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 李华杰、刘彬彬
 
  电话:(010)66556991、66556992
 
  生态环境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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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应急处置   环保政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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