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含硼钢出口退税。该政策的出台,符合业内预期。
取消退税的含硼材品种以及出口量见下表所示,2014年前11月四个含硼材合计出口量为2620万吨,占出口总量的比重为31.3%。
该政策的出台,对钢材出口量的影响如下
1、由于本次政策调整只针对含硼材,其他合金材仍然享受退税率,因此钢厂可以通过添加其他合金元素,继续享受出口退税。需要注意的是,增加其他合金元素,例如铬,可以增加钢材的防腐防锈性能,可以算是真正的合金。但是,这种方法,一方面成本会略有增加,另一方面,在国内钢厂生产和国外用户使用上,均需要一定时期磨合。
2、一季度的出口量环比2014年四季度,将出现表明显的下降,一季度国内市场供应压力增加。
3、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调整,从二季度开始,钢材出口量将恢复到正常水平。无论如何,本次调整后,我国钢材出口成本将略有提高,对于全年的出口量肯定会有一定影响,预计总出口量下降幅度估计不会超过10%。
据了解,硼本身成本比较低,关键在于各个钢厂冶炼工艺区别较大,加硼本身的成本可以忽略。之所以在此之前,各个钢企对生产含硼钢材趋之若鹜,关键在于其享受退税政策。在取消含硼退税政策之际,钢企可改加硅、锰、铬、镍、钼、钨、钒、钛、铌、锆、钴、铝、铜、稀土等,依旧可以享受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