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关于排气筒降低如何完善手续的问题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是环保专业基地的企业,租赁基地的标准厂房从事电镀生产。我司废气排气筒环评批复为30米,但因我司所在楼层较低(18米高),废气塔放在楼顶上,目前酸雾废气排气筒21米,含氰废气排气筒25米。如果继续加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问:1、这种情况可否直接进行验收?2、如果要重新报环评,应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那个项目类别?是做报告书、还是报告表?3、是以新建、改建、还是后评价办理?
问题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