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管理》(HAD401/12-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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