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浙江省出台《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第一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建设高效处理设施将纳入正面清单,其中包含使用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无)低VOCS产品以及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直接燃烧技术的处理设施的企业。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此前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预计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预计2020年能够如期完成。此次浙江省建立实施正面清单,属首个省级VOCs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包括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建设高效处理设施。其中,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不仅包括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低于10%的原辅材料(胶印、UV印刷、柔性版、水性墨等基本上属于此类),同时为鼓励先进,结合当前技术和行业应用水平,将VOCs含量虽然高于10%,但VOCs含量低于行业水平的凹印水性油墨列入正面清单,视同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详细清单如下:
VOCs 正面清单详解,哪些企业能纳入正面清单?
一、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
二、建设高效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