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推动畜禽养殖等19行业规范、完整地申领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行业规范)编制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行业特征,选取典型工艺、设施,按照相应行业规范要求,编制了19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本(以下简称样本)。
样本涵盖了行业内大多数工艺、设施,包括典型产污环节、许可因子、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最低监测频次)等内容,不包括噪声、固废、环境管理台账等内容。
样本仅为畜禽养殖等19行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提供参考,排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地方管理规定,按照相应行业规范填报,并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法律责任;样本内容与行业规范、地方管理规定不一致的,以行业规范和地方管理规定为准;样本未尽事宜,按照相应行业规范和地方管理规定补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