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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等3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有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0-05-14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批准了“关于列入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附件A修正案”“关于列入三氯杀螨醇的附件A修正案”和“关于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附件B修正案”。目前,上述修正案尚未对我国生效。
 
  为做好全面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化学物质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使用、进出口、替代品或者替代技术等信息。
 
  请将有关信息于2020年5月31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杨静、田亚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 100006
 
  电话:(010)65645761、65645790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附件:1.关于列入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的附件A修正案
 
  2.关于列入三氯杀螨醇的附件A修正案
 
  3.关于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附件B修正案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能源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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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化学物质   环保政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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