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问题:尊敬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您好!前段时间发布了《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环评[2020]19号),针对其中的“手续不全”类项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的“整改期间,我局不对你单位无证排污行为予以处罚,但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这项要求中的“无证排污行为”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指什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整改期间要完成补办环评手续,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不予进行处罚呢?以上疑问烦请明示,感谢!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0-05-11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