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去年11月发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准备了半年的北京居民将正式接受垃圾分类的考验。
北京市也为垃圾分类做足了准备。据北京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目前,为保障《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已基本到位,包括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及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设置垃圾分类桶站、提升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等。下一步还将进一步规范垃圾投放站点,统一收集运输车辆颜色、标志标识、单位名称、监督电话等信息,改造提升密闭式清洁站,逐步做到功能齐备、外观标识统一规范,方便社会监督。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京的一些社区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但也有一些小区尚未准备好四色垃圾桶和相关的配套设施。其中,东城、西城、石景山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作为首批试点,率先进行“全区域”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这将是一个逐步实施、逐步推进的过程。
北京处罚措施更显“人性化”
“听说垃圾分错了要罚钱,如果挨罚可太丢面儿了。所以我和老伴儿正在学习它们都是什么垃圾。”在记者居住的小区,范大爷一手拿着垃圾分类的指导手册,一手指着垃圾桶中的垃圾告诉记者。
据了解,北京的处罚规模比上海大,主要是利用倒逼机制让居民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也能影响更多的人。不过,北京的市民对这一规定也不用过分担心,因为它也设置了“容错”机制。如果分错了,社区里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物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会现场指导分类。多次不分类、屡教不改的,才会受到处罚。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联盟理事长张益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对居民的违法投放行为重在引导。”具体做法是,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零废弃联盟政策主任谢新源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罚款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让少数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的人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从而转化为行动,这是北京市这项措施显得更‘人性化’的地方。”
细心的居民也都注意到,《条例》中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北京市将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这一规定意味着将改变目前定额收费标准,那么《条例》实施以后是否会增加居民的负担呢?
谢新源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如果设置为厨余垃圾不收费,混合垃圾计量收费,那么即使混合垃圾费率稍高一些,也只会增加不分类者的负担,分类做得好的相关方则基本不会受影响,同时也能够实现垃圾减量化。”相比之下,如果仍执行定额收费制度,物业、商家即使通过开展分类工作减少了混合垃圾量,所应缴纳的垃圾费也不会减少,这就使得垃圾分类变成了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只有按照混合垃圾实际产生量收费且费率合理,物业、商家才能具有并长期保持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上海经验做法可供北京参考
近日,上海市公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日均可回收物回收量4049吨、有害垃圾分出量0.6吨、湿垃圾分出量7453吨、干垃圾处置量17731吨,较2018年底分别增加431.8%、504.1%、88.8%和减少17.5%。“三增一减”,不仅体现了上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成效,也体现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远超预期。
上海取得如此亮眼的成绩,是否有一些经验北京可以借鉴?
对此,张益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上海市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北京来学习,比如实施“大分流和小分类相结合”的“系统分类法”,设立“绿色账户”和“积分兑换”的“激励机制”,明确“不分类、不收运”和“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推行“楼宇撤桶、道路撤箱、小区定时定点”的“精细化管理方式”,建立“市区有绩效榜、街道有排名榜、社区有红黑榜、楼道有荣誉榜”的“四榜公示制度”,实行“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长效管理、有分类实效”的“五有测评标准”等。
这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不分类、不收运”和“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这被认为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环环相扣的监督机制的重要一环,是对达不到分类标准所产生后果的一种即时反馈机制,有利于纠错。
谢新源表示:“这项制度已经在上海等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北京市《条例》的规定则相对弹性更大。如果收运单位和城管部门执行到位,也可以起到倒逼源头分类的效果。”
同时,谢新源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党建引领也是北京可以借鉴的经验之一。党建引领解决了居委会、物业、垃圾分类公司、社会组织等小区相关方的责任分工问题。在党建引领之下,各方都要加入进来共同商讨垃圾分类问题。
谢新源解释说:“在上海、厦门这两个国内垃圾分类最成功的城市,社区党建引领是它们的共同经验,通过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和实地推动的磨合,确定各方的职责分工;居委会在居民动员方面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并督导物业等法定责任方做好硬件和管理制度建设,直到分类效果达到高位维持的阶段,再交给法定责任方;而居委会本身也受考核制度的约束。”
宣传要同行动相结合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李女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原来放置在楼道里的垃圾桶已经撤掉换成了定点的垃圾桶,但是具体位置还不太清楚,上午出门的时候也没有看到指示牌。”
正如李女士所说,一些社区正在尝试撤桶并点,但是并没有明显的标识牌。在谢新源看来,把各小区所有分类点位用明显标识牌告诉居民非常重要,也是全民进入垃圾分类新时代最基本的宣传。
宣传工作是推广垃圾分类的关键所在。事实上,北京已经进行了几轮的垃圾分类,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谢新源表示,“前几轮垃圾分类的一个问题在于过于粗放,宣传动员不够有章法,与制度的配合不够。”例如宣传往往仅靠广场活动、讲座,参与者也往往是同一批人,达不到全民动员的态势。
他解释说,“厦门市有一条重要经验是通过台账记录,利用大数据掌握每户居民是否已经养成分类习惯,并且与入户动员精准结合,只对尚未养成习惯的居民进行上门沟通,随着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越来越多,动员成本也越来越低。”
与此同时,长效管理机制也是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必不可少的一环。对此,张益建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开展考核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考评分数和排名,并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述职和督查。”
上海、厦门都很重视考评,各街道的考评结果都会定期在官方渠道、地方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有些地方甚至会细到社区、小区——这就为基层分类管理者提供了持续动力,同时也赢得了社会信任。
谢新源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上海市的考评制度非常注重实效,其指标包含了厨余垃圾纯度、居民实际参与率、其他垃圾减量情况等。”在他看来,上海市能在条例实施后3个月内拿出湿垃圾分出量9000余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130%)、可回收物分出量5600余吨/日(较2018年底增长5倍)、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低于15275吨/日(较2018年底减少26%)的答卷,与注重实效的考核是分不开的。“北京市也应当在《条例》开始施行之初,建立更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