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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答如何做好2016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发布时间:2016-11-0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月1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2016年,根据第二十九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2016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部署,总局确定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为主线,持续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这样的“双轮驱动”充分显示了工作方式的创新。
 
  那么,今年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与往年有何不同?监管重点是什么?如何部署?2月15日,总局印刷发行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今年,总局在推进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安排?对各地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负责人: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对今年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包含4个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抽查,包括各地继续组织好全国两会和国庆节前的印刷复制发行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做好日常抽查工作;二是查办一批违法违规重点案件,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指向集中的印刷复制发行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段;
 
  四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组织好全国两会和国庆节前的印刷复制发行专项检查行动,全年检查出版物印刷企业数量不少于本地出版物印刷企业总数的10%,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广东、甘肃等重点省(市)则要提高检查比例。为此,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今年加强监管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做到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及做好总结评估。对于重大案件要随办随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总局对各地开展检查行动有什么具体要求?
 
  负责人:今年在部署专项行动的检查时,将充分体现敢于亮剑的特点。制定检查行动方案,组织管理执法人员,落实随机抽查要求,不提前打招呼、不坐下听汇报,直接进车间、进书店,查台账、核单据,发现问题现场立案处理。对触犯“底线”、踩踏“红线”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打击,该吊销的吊销,该移送的移送;对无委托书备案手续承印出版物、无准印证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企业,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轻微违规的企业,要通过约谈、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各地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各地要向总局报送本地区查办的5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今年的检查重点是什么?
 
  负责人:今年重点检查6项内容:
 
  一是出版物印刷企业承印验证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检查印刷委托书备案和验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情况;二是印制销售重大选题出版物的情况,严禁制售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出版物及非法少儿出版物,盗版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学习辅导读物等;三是光盘复制企业光盘模具蚀刻来源识别码(SID码)以及报送样盘的情况;四是网上书店出版物销售情况,特别是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领导人著作的盗版图书销售以及非法进口出版物销售的情况;五是无发行资质单位销售出版物的情况,特别是违法违规销售宗教类出版物或宗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情况;六是报刊摊亭销售情况以及依法纳入管理、规范经营的情况。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今年的监管工作有怎样的创新?
 
  负责人:今年强调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段,将以如下4个方面为重要抓手:
 
  一是加快推进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加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备案系统在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3·15”质检活动,加大对质量违规的查处力度,加强质量监管,开展印刷复制质量提高活动,解决质量突出问题。
 
  三是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本地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要开展双向随机抽查。
 
  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将年度核验工作与工商部门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相结合,实现统一核报数据。

关键词: 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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