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29日,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固废法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等作出专门规定。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医疗废物处置的短板,对固体废物管理也进一步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新版固废法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作出针对性规定,切实加强了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明确有关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新版固废法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遵循产生者付费、差别化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