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意见的函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结合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9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化妆品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zpbwh@nifdc.org.cn)。
附件:1.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 编制说明.doc
3. 意见反馈表.xls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