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针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造假事件,2020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刘友宾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但确有一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环评工作中粗制滥造,严重影响环评制度的公信力。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刘友宾说。
此前据媒体报道,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被指涉嫌抄袭,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字眼,涉嫌抄袭湛江航道疏浚项目环评。
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回应称,将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3月28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发布声明称,已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4月1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发布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说明称,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该所编写的环评报告《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该所海洋环境工程中心工程师徐玉芬未按规范程序经审核同意,私自对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说明中称,经协商,该所立即中止该项目合同,并退回全部费用,后期不继续参与该项目工作。同时,该所停止徐玉芬所有项目工作,并对徐玉芬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处理结果后续将对外发布。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
生态环境部还将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