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13日,天津住建网发布了《关于引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为了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管制、保质量,将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重大改革。
具体目标为:
1、社会投资风险低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
2、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类型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于本方案,其中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国家安全事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项目除外。
(一)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地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
(二)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项目
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社会投资项目。
(三)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不涉及规划用地性质、建筑面积和建筑结构变化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的社会投资服务类内部改造项目。建筑功能混合利用改造应符合我市用地兼容性管理有关规定。
以下是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