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3月13日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平山县恒耀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突击夜查,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未按规定添加脱硫剂。通过PH试纸测试,脱硫循环废水呈酸性。针对该公司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元。
“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此推动服务绿色发展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在优先保障民生和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复工生产的同时,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严重污染环境、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继武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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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无空挡 空间无死角
“人防”加“技防”,形成了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的严密监控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与时俱进创新环境执法手段,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等科技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苗头,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同时对心存侥幸、置若罔闻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3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对石家庄合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三乙烯二胺车间、无水哌嗪车间、羧甲基车间正在正常生产,但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于停运状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下游的污水处理厂。该公司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元。
帮在实处、查在明处、惩在痛处,“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自觉守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依法、科学、精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三创四建’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继武表示。
着力“当下改” 着眼“长久立”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防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规范、自律减排。
3月13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对高邑县建投热力河北清洁供热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2台80蒸吨锅炉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却擅自排放污染物。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45万元。
据了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攻坚,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专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采用清单式管理,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