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11日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湖北省近日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和《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旨在建立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严防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措施》共分4部分17项内容:
明确了配合督察、边督边改和信息公开、严禁“一刀切”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提出了整改工作坚持的5项基本原则,对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攻坚交账、销号管理、督查检查等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加强督察整改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容错机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指挥部、督察办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对各地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