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内蒙古首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

  来源:内蒙古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4-0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污水治理法制建设,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联合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4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控制领域的首个地方标准。《标准》主要根据内蒙古区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排放去向、利用方式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制定,是内蒙古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
 
  《标准》采取了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要求。《标准》的实施将逐步改变农村牧区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状况,加快和规范农村牧区污水设施建设,促进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推动建设美丽宜居农村牧区,切实提升内蒙古区农牧民的生活环境。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生活污水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