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3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2020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规划区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焦化、铸造企业,“1+30”区域范围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
2、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
3、采用SCR和SNCR工艺的脱硝设施全部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2.5mg/m3、8mg/m3以内。
4、2020年10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行政区域内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