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量化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定州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量化追责问责办法(试行)》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定州环保发布 | 发布时间:2020-03-12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保障定州市2020年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近日,定州市制定出台《定州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量化追责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采用量化问责的方法,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有效开展,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办法》对量化追责问责的主体、情形和方式等进行明确。划定追责问责重点是各乡镇(办)、园区管委会、定州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各村、(街社区)两委干部、相关企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治结合、宽严相济,既严格追究责任,又起到保护鼓励各级干部履行职责积极性的作用。
 
  明确追责问责范围
 
  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监管职责不到位、处置违法行为不到位等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追责问责促履职尽责。
 
  细化追责问责情形
 
  对专项行动中未按时报送信息及排查不到位导致漏报的;虚报、瞒报排查信息或污染源排查整治进度的;检查发现涉及散煤复燃、餐饮油烟、扬尘污染、坑塘沟渠、“散乱污”企业、黑臭水体、危险废物、偷排偷放等各类污染源出现整治不彻底、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的;对交办的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出现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等重大问题,细化量化应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责任的情形和内容,确保追责问责有据可依。
 
  完善追责问责程序
 
  对需要追责问责的,由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建议,视情节轻重分别由定州市直部门、定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重大,但同时也面临着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严峻考验。而此次《办法》的出台和实施,通过科学合理“定责”、完善机制“追责”、紧盯实效“问责”,将全面预防和杜绝虚报瞒报、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情况的发生,为污染源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保驾护航。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污染源   环保管家   污染防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