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作用,建立地表水手工、自动监测结果相结合的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我部组织制定了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pdf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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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刘杨、张瀚心
电话:(010)66556821
传真:(010)66556808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嵇晓燕
电话:(010)84943098
传真:(010)8494905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