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消除环境隐患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山东省日前就有关事项发布通告,提出具体要求。
首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将污染防治工作抓牢抓细抓实,严禁不达标排放污染物,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帮扶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其次,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调试,确保设施运行所需的材料和药剂储备充足、能够稳定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和效果满足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要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联网传输正常;对厂区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废气收集管道进行全方位巡查检查,杜绝管网堵塞破损、阀门松动脱开等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检修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要妥善处理,严禁以检修清洗为名非法排放污染物。使用或者产生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废物、剧毒物质的企业,要重点排查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做好环境安全风险研判。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严禁“带病”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