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
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锦斌对督察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以“超常规举措、超常规力度、超常规进度”全力推进整改,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省整改的局面,确保督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省长李国英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攻坚克难、整改到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安徽省及时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安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简称“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四确保、四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并形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40项)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28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标准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网络。《整改方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实事求是、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全面整改、科学整改、彻底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一刀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期间交办的信访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到2020年,全省“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全省未达标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4.5%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9%以内,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整改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网络。
二是全面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将“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拓展到全省范围,作为督察整改的主抓手,着力解决“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落实“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举措,加快推进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和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建设。
三是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建立动态问题台账,实施对账销号。开展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分类推进规范整治。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大排查,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长江安徽段主要支流和淮河干流非法码头排查整治。
四是加大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力度。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接访”,进一步畅通环境问题信访渠道,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信访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销号责任制,严格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管理。
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和智慧监管应用平台。全面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
六是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推进实施《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加强对“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调研督导,督促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省级综合考核办法》的重要内容。健全督察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导。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调整充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调度指导。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按方案有序推进。定期组织督导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警示、通报、约谈。严格执行验收销号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核查把关,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