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
根据太原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 3 日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8日0时-1月10日24 时)。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交通管理措施具体为: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月8日0时至2020年1月10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情况:
8日0时至8日24时:双号通行;
9日0时至9日24时:单号通行;
10日0时至10日24时:双号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以上车辆属中重型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须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方可通行。
五、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
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市民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六、其它管理规定:
限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限行调控措施,暂停执行;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红色(一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 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 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 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7.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公交营运时间,市区内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 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督导检 查组加强对红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 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 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 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 10 辆次) 的单位中重型载货车辆禁止公路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 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车辆运输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 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市区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