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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在2020年下半年完成 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立法工作

  来源:扬子晚报 | 发布时间:2019-12-3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31日,由南京市城管局、浦口区政府主办的“青山绿水——南京市垃圾分类大家谈”首场活动在浦口区市民中心举行。记者在会上获悉,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在2020年下半年完成立法工作,南京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也将逐步扩大。
 
  简化生活垃圾四分类,南京全国首创“2+2”法
 
  座谈会上,南京市城管局通报:南京市新增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以上,新增垃圾分类回收中场所4万多平方米,新配置分类收运车辆260余辆,新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站80多处,新增垃圾分类小区700多个、单位2000多个,农村的620多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开展小区垃圾分类回收及宣传活动2.7万余次。全市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实施成效都有了显著提高。
 
  同时,对于南京市生活垃圾的“四分类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各区街城管等部门在推广过程中也进行了进一步简化。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在全国首创提出了“2+2”的分类方法,前面一个“2“”是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约占生活垃圾的80%以上,后面一个“2”是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居民家中产生较少,也不是每天都会有。因此,对于居民来说,生活垃圾分类每天做好第一个“2”,定时做好第二个“2”就可以了。
 
  会上,浦口区城管局局长程云还介绍,2019年,浦口区在全市首创大件物品“400”预约回收热线。目前,200个现有成型小区和554个自然村已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对69辆分类收运车辆垃圾分类标识进行规范,建立分类收运专线23条。
 
  强制分类后,居民没分好且拒不整改才会被罚
 
  今年11月,《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入立法阶段。
 
  会上,起草该条例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与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汤善鹏介绍,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建议稿正在上报南京市人大,预计明年年底前可以完成立法。再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南京将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他表示,条例草案建议稿里有很多亮点,比如从源头进行垃圾减量,外卖包装、商品过度包装、快递包装都要减量,草案中也明确了罚则,个人不分类拟最高罚200元。
 
  那么,是不是垃圾强制分类后,居民没做好分类就要被罚?汤善鹏表示,如果居民没做好垃圾分类,先有一个要求改正的过程,如果拒不整改,才会进行处罚。
 
  可用“家庭作业”为抓手,通过孩子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如何简单高效做好家庭垃圾分类?围绕着这个主题,与会专家与市民代表共同展开了讨论。
 
  汤善鹏教授认为,在相关条例制定方面,如果不考虑生活具体情况,就会让市民产生抗拒心理。比如一周回收厨余垃圾的次数,尤其在夏天,如果间隔时间太长,厨余垃圾会产生味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激发市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城管部门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了不同的方法。针对提升市民积极性、增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问题,城管局采用了在小区内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的方式。”
 
  汤善鹏教授建议,垃圾分类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活力所在,同时,教育部门加强了对学生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在平时作业中设置了垃圾分类相关的问题,实现以孩子带动家长进行垃圾分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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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分类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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