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回顾(11.4—11.8)现在开始!
【环保要闻】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在“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11月5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江苏、山东、湖北、广东、贵州等五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还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面对这场形势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广泛关注。一些地方会不会“一刀切”,会不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会不会出现过冬取暖的困境?对于这些担心,近日,从高层到地方执行层面,都有了明确的态度、要求和措施。
在11月2日举行的2019第二届汽车环境与健康高峰论坛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生态环境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制定《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
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的记分周期为一年,相应的失信记分视严重程度不同,分为20分、10分、5分、4分、3分和2分六个分值档。信用管理对象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达到20分限制分数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法禁止从业。
为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今年1—9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5.0%,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3.4%,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与2018年同期相比,部分省(区、市)改善幅度较大,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仍较为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