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修订2014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意见函的要求,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围绕文件中的禁止、限制、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名录,提出修改建议或修改的充分理由。并于2004年8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协会以便汇总上报。
发布时间: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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