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衡水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方案提出,今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衡水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力争下降3.5%,重度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实施退城搬迁和优化产业结构攻坚行动
10月底前,完成市区9家、其他县市区2家企业退城搬迁任务。
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10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橡胶、玻璃钢、丝网、家具等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和清洁运输方案。
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实施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攻坚行动
10月底前,全市3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严防和查处散煤复烧。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10月底前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
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12月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加强涉VOCs排放企业全过程治理,指导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一厂一策”制定治理方案。
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
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将半年内尾气排放超标被处罚三次及以上超标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重点监控黑名单。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消除冒黑烟现象。
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劣质油品管理,完善查处、处置、回收机制。
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对多次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工地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
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运用秸秆禁烧平台,加强对辖区露天焚烧监管,重污染天气期间派人驻村驻点。
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年底前,出台烟花爆竹禁放条例,严查严处违规燃放行为。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夯实应急减排清单,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依据A、B、C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深化区域应急联动,提前3天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完成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