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显示,经综合评价,晋城和阳泉2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长治、忻州、朔州、太原、临汾等5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运城、晋中、大同和吕梁等4个市总体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未通过年度考核。
考核包括三个主要情况,其中,国考断面水质目标完成情况方面,晋城已完成;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项,晋城数据均排名全省第一。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努力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包括“黄、红”管理制度、设置排污口标识牌、施行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和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等一系列特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晋城制订完善了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考核扣缴和奖励机制,倒逼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实施了城区周边农村污水收集工程、高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马村镇污水处理厂、河西镇污水处理厂、阳城县芦苇河综合整治等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污染处理能力。(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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