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近日,《石家庄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明确了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治污目标。
根据《方案》,石家庄市将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使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2019年10月底前,淘汰灵寿县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火电产能2.8万千瓦;11月底前,关停平山县敬业集团450立方米高炉1座;12月底前,压减灵寿县中山水泥,鹿泉区天键水泥、迅塔水泥共计260万吨水泥产能;11月底前,压减井陉矿区新晶焦化焦炭产能,完成50万吨年度任务。平山县敬业集团加快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改造升级。
2019年,全市钢铁企业要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
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
2019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29.95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一次到位配送洁净型煤和炉具,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力争2019年全市散煤销售网点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
频繁超标将被纳入“黑名单”
依据车辆使用年限和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目标,对国三排放标准营运车辆实施有序淘汰。2019年12月底前,鼓励淘汰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019年10月底前,将频繁超标排放的车辆纳入“黑名单”,并动态更新,实现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2019年10月底前,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大型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降尘管控,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市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
城市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鼓励对5000平方米以下工地提出安装要求。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各地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
建设机动车一体化监控系统
继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
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
《方案》要求,将强化监督问责,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县(市、区)作为督查重点,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