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对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
将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更名为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5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4副。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岳分站更名为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岳站,其他机构编制事项暂维持不变。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暂维持不变。
通知表示
将各市州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环境监测机构,纳入省直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名称规范为“湖南省X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中心统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事业编制计入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各市州事业编制相应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