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24小时禁止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违反规定的车辆,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抓拍取证,证据提交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本市抓拍对象为尾气排放超标,特别是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对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使用“8301”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一次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对不透光烟度等超限值的机动车,使用“6063”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日对辖区内通行的同一辆车冒黑烟只处罚一次;每日对辖区内通行的同一辆车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检测结果超标车辆只处罚一次。
交通违法当事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晋城这7个地点新增了抓拍设备
1、豪德二期正门南50米
2、景西南路与文昌西街交叉口北200米
3、省道227,文博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北800米
4、文博路与新市东街交叉口北300米
5、城区金鼎路茶园社区门楼向南500米
6、北环街司徒小镇正门向西300米
7、北环街与畅安路交叉口向南600米
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行经以上路段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超过限值机动车正常状态下排放黑烟,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检测拍照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