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到底,以上所列的,本来都是不得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在之前的各种相关法规中也都有反复体现。《技术指南》只不过是重申了一遍原则。
比如,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是非经特批,不得用于任何建设项目的。像这样的就无需重复了。
而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技术指南》还指出,禁养区划定还需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江河源头区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流域周边范围。
北京平谷,也属于生态涵养区。禁养区主要也是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四座楼自然保护区
【各地方禁限标准的具体划定】
具体划定禁养区的权限,交给了当地县一级政府。那么,是否如同高论所言,“不合理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难辞其咎”?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认真阅读对比了近100个县市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及其地图。
这100个县市区,从大兴安岭到西双版纳,由福建沿海到新疆边境,从首都北京到偏远小县,涵盖了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与养猪主产区,具备足够的代表性。其中又以四川、湖南这两个中国养猪头两位的大省为主。
在看完这么多个县市区的《划定方案》之后,终于可以总结归纳各地的禁限标准:
在相关法规和《技术指南》的基础上,各地区的规定基本相似,但在具体要素,尤其在人口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重要河流、重要交通干线这几个方面的禁养设定不尽相同。而这不同又主要体现在扩展距离上。
城镇及其外扩200米的划定
1、人口集中区主要指城镇、以及位置较独立的学校等文教科研区,大部分地方将未来规划区也纳入禁养区中。另外不少地方一般还纳入工业园区,有的旅游区如安徽黄山还包括度假区、独立建设的星级酒店等。
但是,绝大部分地方,都未将行政村、自然村纳入禁养范围。这也意味着广大农民厌恶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除人口集中区本身,禁养区一般还包括一个外扩的边界隔离缓冲区。这个外延距离在一般在200~500米。
此外还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这个原则在法规上也是有要求的。
但各地的实际划分中,有些是统一定在了500米半径,略大了一点,有的则一本正经地列了牌坊、祠堂、石刻、古建之后,给了一个外延5~10米的控制范围。
理论上就是挨着了,但在这些建成区,边上即使有人想建,也能有地方建养猪场吗?这就比较搞笑了。
山西吕梁离石区(主城区),禁限的主要也是城区和远山的自然保护区
2、重要河流、水库,这也是实际影响差异最大的地方,一是数量二是距离。
尤其在南方,河道众多。但养猪场尤其是无处理设施的养猪场,直排、偷排、漏排,猪粪尿直入水环境构成巨大污染。
作为无奈的“被动防护手段”,也就是只能让这些无处理的养猪场,离地表水体远一点。即使直排、偷排,或者夏季涨水,猪场粪尿也尽量少直入主要地表水体。
而由此定下的距离,从主要河道到次要灌渠,有5米的,10、20米的,也有200、500米内的。
如果在河道不多的北方,再定个5米,这样的禁区就会很少。但在实际中往往无法避免畜禽粪污对河流的污染。
而在水网密集的南方,定一个500米,由此构成的禁区面积,影响的动静就会较大一些。
湖南郴州嘉禾县
3、在地下水源取水井、地表水源取水点的距离限定方面,范围从30~2000米均有,差别极大。
这样的差别甚至会出现在同一个地区的不同取水点上,大概是与具体的水层地质结构有关。
从数字距离来看,感觉30米的距离还是太近了。从防止渗漏、臭气出发,至少也应是100米开外为宜。当然,这还得各地地层划分的人员最清楚本地情况。
水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水污染防治必须着眼于整个流域或区域,进行综合防治。
水源地距离限定
4、重要交通干线沿线
在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划定方案》里,交通干线(包括公路、铁路)两侧也是禁养的。
有的定在了20~30米,基本上是公路法规自身要求的最低值。有的定在100~200米,还有不少是定在了500米。
在纵横交错的水网隔离之外,还有一个纵横交错的交通网隔离。
可能很多人就会质疑了,这是不是地方政府在嫌弃养猪场,在大搞沿线的“形象工程”瞎作秀啊?《技术指南》里也并无此项规定啊?
云南楚雄双柏县
这其实并不是“形象工程”。准确说也和防治水污染关系不大,而是此前就有的防疫要求。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 第7号)中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当然,这个防疫要求也有可商榷之处,500米是相当稳妥的距离,距离200米、300米行不行?
所以有些地方的禁养区,划得是比防疫要求要小一些的。这也是为了减少需要搬迁养殖场的影响。
四川广元旺苍县,禁养区与限养区的划分
5、禁养与限养
另外,《技术指南》在具体条文里,还把禁限要求分为“禁止建设养殖场”和“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两类。
而在各地的实际案例里,这两个等级大多被直接细分为“禁养区”和“限养区”两个等级。
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已建成的养殖场限期完成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一般不得新建、扩建,已建成的要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
6、拆迁与补偿
这里还需说明的是,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关闭,不是毫无商量的野蛮强拆。地方政府都是要给补偿的。
补偿项目包括:养殖棚舍、附属设施工具、土地租金补偿;动物销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等。
7、划定范围与实际影响
那么,说了那么多,各地方的具体禁养区域划定,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有,就这100个样本所见,有2~3个中东部地方,把交通干线、人口集中区的扩展距离到1000米,把水库、河道的扩展距离划到1000~2000米以上,这样的禁限区划定就过大了。
还有1个青海某地,大概是仗着西部地广人稀,把扩展距离全部定到了3000米,这就有点太离谱了。
但除了这几个极端案例之外,大部分地区的划定还是稳妥严谨的,毕竟拆迁养殖场,地方政府是要出钱的。
而且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禁养区域划分方案》,是经过公示讨论、实地探勘后作出的。
所以,可以总结:
(1)生猪禁养限养总的规定原则,都是有出处、有原因的。
(2)具体的禁养区域划分,在大部分地方是合理、严谨的。
像部分重点地区提前启动禁养区划定,2015年全国农业养殖水污染化学需氧量就下降了3.1%,而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养殖污染——主要就是养猪污染2011年才开始纳入统计。此前一直没有重视过这个问题。
广东韶关南雄市
【禁养限养造成的实际影响】
到2017年上半年,全国实际划定的禁养区面积63.6 万平方公里(主要由自然保护区、人口聚居区构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21.3 万个。
那么,禁养限养究竟造成了哪些实际影响?有资料称,2016年因环保整治而拆迁的生猪存栏达到3600万头,2017年拆迁2000万头。合起来大约是6000万头。
进而得出结论:环保风暴超级汹涌,禁养导致猪价暴涨。
首先,以上所指可能是受影响拆迁的存栏头数。但相当一部分禁养区猪场在拆迁之后,搬迁到了适养区,重新开张。
查近年来的生猪存栏头数统计(美国农业部数字),从2015年到2018年,猪存栏总数从4.7亿头下降到4.4亿头,规模下降实为3000万头,约6.3%。
而出栏头数、猪肉总产量变动均在4%左右,猪肉总产量从5650万吨下降到5400万吨。相较以往年份,属于正常波动,不足以对生猪价格造成重大影响。
其次,最关键的时间逻辑在于,2017年底,各地禁养区内猪场,就已经基本按照要求拆除完毕。
但到了2018年5月,猪肉价格却从2016年的高点,降到了一个新的波谷……
猪周期示意
来来来,这是怎么一个逻辑?
2017年底该拆的猪场早就拆光了,怎么过了半年,2018年中期猪肉价格又降到谷底了呢?
还有,禁养限养是针对全部经济肉用动物的,养鸡场、养牛场同在此列,但为什么鸡肉和牛肉本身没有暴涨呢?(因为猪肉暴涨,供应骤减,导致连带涨价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说,说环保调整导致了今天的猪肉价格暴涨,这近乎是造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