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省畜禽养殖活动环境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北省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粪污乱排乱倒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该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乱排乱倒违法行为,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调度会上,李建良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结合辖区实际,聚焦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到全面排查、全域清理、彻底整治。
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巡查中,对发现的有环境违法问题的畜禽养殖场(点),要依法严格处理;环评部门要严格核查养殖场(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制度等情况;现场执法人员要认真核查其相关报批文件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做好现场记录,整改问题建立督办台账。
要加强合力推进。各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分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专项执法检查的各项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协调、督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管,合力推进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打震慑畜禽养殖粪污乱排乱倒违法行为。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介,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养殖从业人员强化环保意识,提升污染治理标准,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同时,畅通环保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及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河北省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粪污乱排乱倒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排查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是否有在禁止养殖区域内,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是否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是否有未依法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是否有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擅自投入运营的;
是否有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环保要求,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投入运营的;
是否有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情况的;
是否有未严格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违法违规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
是否有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偷排畜禽养殖废弃物的。
三个阶段推进
9月20日前为全面排查阶段。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全面建立畜禽养殖场(点)排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纳入问题清单,依法查处并督导限期整改;对禁养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点)的,要督导当地政府依法依规清理、取缔到位;对发现手续齐全、但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或违法违规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要依法严查、从重处罚,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并列入重点巡查名单。
9月21日至10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挂账督办、整治达标、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