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的讲话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环科财函〔2018〕175号),提出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围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加快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ceett.org.cn,简介见附件)。目前,平台一期已建设完成,并于2019年7月19日正式上线启用。现就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挥平台作用
平台作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关键载体,是支撑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管理、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平台,线上具备在线查询、需求上传与技术推荐等服务功能,线下具备定制化服务、规范技术评估、流动对接等服务内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把平台作为解决环境管理与环境治理问题的有效手段;强化对企业治污的帮扶指导,使平台成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为民服务、企业展示技术信息和提出生态环境科技需求、技术供需双方对接和交流合作的好帮手。
二、加强平台运行保障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平台运行问题,在平台能力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直属单位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好平台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先进可行的环境管理、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和案例,充实丰富平台内容;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积极汇集并上传各方需求,指导企业用好平台。
三、继续完善平台功能
为持续拓展平台功能与服务内容,不断吸纳更多科技成果资源,增强平台智能服务功能,加强生态环境技术二次开发与产业孵化,我部将于近期开展平台二期开发与建设工作。请及时将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平台功能完善与建设等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联系人:刘海波
电 话:(010)66556210
传 真:(010)66556206
(二)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皓 张雅京
电 话:(010)84665417/15901115511、18210091608
邮 箱:ceett@edcmep.org.cn
附 件: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简介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简介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的背景下,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和指导,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开发、建设和运行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
平台收录了经过规范评估的,由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研发的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和管理研究成果。平台直接面向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部门,是环境管理者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服务的工作平台;同时,也是服务于从事环保产业发展的科技机构和企业,直接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平台。平台拥有可靠的技术信息,依托庞大的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团队,提供专业的专家团队咨询服务。
目前,平台汇聚了生态环境部近十多年组织研发的环境治理技术类和管理类成果4000多项,包括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成果2500余项、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成果1000余项、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技术400余项。平台一期具有三项主要功能:一是线上查询。通过模糊查询,可搜索到按照匹配程度和技术成熟度排序的相关技术或管理成果清单,并根据对清单的判断,用户可以与平台在线人员对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线下技术服务。二是需求上传。如果线上查询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用户可以直接在平台上传需求的具体内容,在线人员和线下专家团队经过研究后,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提出解决需求的方案。三是技术推荐。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平台上传可行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内容,经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按照有关技术评估规范评估后,该技术将被授权在平台推荐应用。
平台一期还有其他五项功能:一是根据污染防治的热点需求,用文字和影像的方式在平台展示成熟度高的技术。二是展示技术应用以及综合性生态环境治理的典型案例。三是发布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重大活动等信息。四是发布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或项目需求信息。五是专门配备建设了为科技人员、管理者等用户提供技术成果综述系列服务的大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