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审议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正在进行专题询问。市政府主管领导率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八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场应询。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紧扣法律法规,结合执法检查点出的突出问题,问原因、问措施。应答者不回避、不推诿,列出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
从源头保护水资源
“保障饮用水安全是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一个重点内容,怎么严格落实法定责任,有没有一个时间表?”温继平委员首先发问。
市水务局局长张志颇直接给出了时间表──明年年底前将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毕;加快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和改造,目前完成420处,今年年底前再完成74个。同时,要求供水企业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达标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保护水资源从源头开始。“执法检查发现一些水源地标志牌、宣传牌设立不规范,怎么解决?怎么管好?”温继平再问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年底完成水源地保护划定和标志牌设立工作。2018年我市已经完成划定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温武瑞坦言,标志牌设立有滞后问题,“我们边查边改,加快立、加快治,对保护区里涉及的污染源及不合格排污口进行整治,到明年上半年完成整改。”
严防严控严管工业排污
“工业企业排污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从执法检查看,还有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甚至偷排偷放。请问应该怎么办?”蒋宏建委员的问题透着尖锐。
温武瑞回答,企业在环保高压态势下仍“顶风作案”,说明企业排污自律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也反映出环保监管、执法方面不够严厉、不够严密,还没有形成不敢排污、不能排污的机制和体系。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源头上严控严防,不再审批、不再同意在工业园区以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便对污水集中处理和监管。同时,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成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第二是过程上严管。”温武瑞介绍,现在对大型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已经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下一步将加大力度,解决覆盖面问题。“在严管过程中,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通过群众力量加强对非法排污企业的监督。”第三是后果上严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让违法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严格落实河(湖)长履职责任
“河(湖)长制是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内容,是水污染防治的一个有力抓手。对有的河长职责不清楚、履职不到位,怎么解决?”陆军代表发问。
“从5月份开始,首先对区一级的河长进行了培训,同时延伸到村一级河长。今后也将常态化培训。”张志颇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完善考核办法,用考核倒逼河长履职到位。同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监督河长履职。“7月底我们结束了百日行动,发现问题4700多处,目前解决了4600多处,今后将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维护河湖健康。”
王玉佩委员直截了当,“每当下雨后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质恶化,为什么会这样?什么办法解决?”
张志颇答道,要改善水系循环,加快推进河流治理区域,大规模建设初期雨水的调节工程,实施好大型排水管道和二级河道底泥的清淤,并联合环保部门严厉打击沿街商铺倾倒废水垃圾行为。面对随后的追问“什么时候解决?”张志颇应答,计划在明年底之前,再增加30多万吨的初期雨水的调剂能力,来降低降雨以后对二级河道的影响。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了就要用好
“农村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目前,我市已有648个村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还将继续完成一千余个村的设施建设。”温娟代表发现,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的没有运行,有的不能稳定运行,还有的排放不达标。“请问农业农村委,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怎么保证设施建得成、用得好?”
“坦白讲,我们也发现有些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主要是资金投入不足。”市农业农村委主任沈欣说,对此有计划安排,一是正在逐个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争取8月底以前全部完成验收。二是对剩下一千余个污水处理设施,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和各区财政共同分担。沈欣表示,还将通过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将厕所水、厨房水、洗衣水、做饭水“四水合一”,应收尽收,解决水量的问题。
让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得成、用得好,关键要有长效运行机制。目前,市农业农村委和市水务局制定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技术导则,将于近日实施。10月份,将出台村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办法。
此次专题询问,目的是巩固深化执法检查成果,推动政府部门落实法定责任,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参加应询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要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手段、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问责,狠抓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努力还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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