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被约谈方为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襄汾县污水处理厂、隰县污水处理厂、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
在整改方面,要求认清形势、主动担当,坚决扛起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增强环保意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一,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如果现在还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还不能顺应新时代要求,那是不识时务和对企业自身发展的极端不负责任,必将自食其果;二是要增强法制意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许多严厉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空前,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行政法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山西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出台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年初省生态环境厅也制定下发了严重超标企业的管理办法,这几年因环境问题被处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之多、处罚之严实属罕见。近期,生态环境部又开展了食药环领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可见,环保执法越来越严,越来越紧。因此,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违法必究、查处必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执法严厉,对超标企业发现一家执法人员就要及时调查处理一家,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树立环境信息公开意识,随着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手段越来越先进透明,企业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不要心存侥幸、蒙混过关。国家和山西省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超标的企业记入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只有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企业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