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上半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在生态环境部系统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体目标。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背景、原则、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加快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
为全面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018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意见》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实现路径。2018年11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具体措施。《通知》明确到2020年年底在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既要提高本级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又要加强对下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通知》要求各部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照《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问:预算绩效管理现状如何?
答: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配合财政部,落实各项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预算保障效能,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持续向全、向深、向细、向实发展。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标准化体系;三是初步建立了一支绩效管理技术支撑团队;四是推动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扩围增效。
预算绩效管理是创新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改革中推进,在实践中探索,虽有成效,但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预算单位“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理念尚未根本转变,对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绩效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缺少中间管理环节,归口管理部门作为预算资金使用的主体,未有效对自己归口的项目开展相关绩效管理工作。三是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有待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部门(单位)效能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四是绩效管理技术支撑力量有待加强。虽然我部已初步建立了绩效管理技术支撑团队,但在技术保障、人员配备、团队稳定等方面还不足于支撑新形势下预算绩效管理的新要求。
问:《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哪些考虑?
答:《实施方案》按照《意见》部署要求,围绕“力争到2020年底在生态环境部系统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目标,立足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问:《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顶层规划、统筹兼顾。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统筹谋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和制度体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最紧迫的问题,又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既要考虑生态环境工作的共性特点,也要兼顾具体领域的特殊实际。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管理既要全面推进,将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周期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又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部门和单位积极性、主动性。
问:《实施方案》如何体现全面实施?
答:《实施方案》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对项目预算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推动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加强结果应用等内容。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问:为实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哪些措施?
答: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通过修订生态环境部现行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部门(单位)整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引。
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在一般公共预算基础上,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推动各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同时,根据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原则,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尤其是强化对延续性重大项目的追踪问效,建立动态调整、清理和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技术体系。建立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建立二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库。进一步创新评估评价方法,完善评价工具,提高评价质量。
四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绩效评估,对新出台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效益和潜在风险,确保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专业行业或领域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独立开展绩效评估,确保评估科学性和有效性,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源头,贯穿绩效管理链条全过程。预算编制阶段,预算单位要以共性指标框架为基础,设置合理的、可衡量的个性指标。科技与财务司组织归口管理司局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按程序上报。
六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程度实行“双监控”。主要是发挥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保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强沟通协调,适时调整,及时纠偏,持续改进,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七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评价应采取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材料要及时上报,科技与财务司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严格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绩效评价结果应向生态环境部党组报告,并按规定予以公开。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奖惩并举,以此调动各单位积极性。
八是完善绩效智力支撑体系。通过加强现有技术团队、借智引智聘请专家指导,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打造多维高效的智力支撑体系,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问:为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压实责任,采取通报、约谈、重大项目的责任人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等手段进行追责问责,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是开展立体式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与绩效管理的工作统筹和信息互通,利用审计督促绩效管理工作、调查摸底情况、收集相关绩效信息。重大项目绩效信息依法公开。搭建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单位)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通过推进上述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确保将全部财政资金、所有部门和单位、整个管理过程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推动生态环保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