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方案》要求,将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产能压减和退城搬迁,对列入年度退城搬迁计划的企业,力争10月底前全部停止排放污染物。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市完成50%以上。
《方案》实施后,河北全省预计可实现NOx(氮氧化物)、SO2(二氧化硫)、VOCs(挥发性有机物)、一次PM2.5分别减排7.5万吨、12.31万吨、6.93 万吨和11.38 万吨,可使PM2.5年均浓度下降4.46 微克/立方米。
《河北省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中确定的8个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二是开展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格管控建筑施工扬尘,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大力加强城乡裸露地面源污染整治。
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产能压减和退城搬迁,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四是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加强重点排放源深度治理,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五是开展黑加油站清零整治专项行动,全区域巡查排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清洁取暖,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七是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强化宣传引导,严厉打击露天焚烧。
八是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行动,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止使用超标排放工程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