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机场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明确机场项目审批权限的请示》(赣环环评〔2019〕3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我部2019年2月印发的《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第8号),运输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已经下放,不属于我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2019年6月28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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