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产业目录》),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产业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
《产业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其中,许多都跟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例如,在农、林、牧、渔业中,就包括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以及防治荒漠化、水土保持和国土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等。在采矿业,《产业目录》包括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纺织业中,《产业目录》包括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等。
同时,《产业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产业目录》的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此外,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7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pdf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