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19年5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2,同比下降5.9%;达标天数17天,同比减少3天;达标比例为54.8%,同比下降9.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增加1天。O3和SO2浓度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7.7%和25.0%, PM10、PM2.5、NO2和CO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8.4%、9.5%、15.8%和16.7%。
PM2.5、PM10月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月均浓度38?g/m3,超标0.09倍;PM10月均浓度76?g/m3,超标0.09倍;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196?g/m3,超标0.23倍。SO2、NO2月均浓度和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达标。
二、各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5月,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4.29~5.45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5月排名较好的区为蓟州区、南开区和静海区,较差的区为宁河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
附表1
注:1、排名按照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统计;
2、综合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
3、综合指数改善率负数表示同比改善,正数表示同比恶化;
4、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g/m3。
2019年5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通报
现将5月份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19年5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蓟州、南开、静海、红桥、东丽、河西、河东、武清、宝坻、北辰、河北、和平、津南、滨海新区、西青和宁河。
二、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5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红桥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河东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宁河区140万元、西青区120万元、滨海新区100万元、津南区80万元、和平区60万元、河北区40万元、北辰区20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武清区和宝坻区不予奖惩。
附表2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