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一江一湖”是湖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据悉,2013年至2018年,在前两轮湘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湖南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88.2亿元用于湘江保护治理,实施各类整治项目3578个,关停涉重金属企业1182家,郴州三十六湾等五大重点区域整治进展明显。2018年,流域内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12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在两轮洞庭湖污染治理中,2016年至2017年,湖南安排22亿元开展洞庭湖五大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洞庭湖矮围网围全部拆除,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全部退出,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全面禁止。2018年,省政府启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后三年,省财政继续安排32亿元,支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市、县重点推进八大领域治理工作。2016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洞庭湖生态环保类治理资金近160亿元。
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被并称为三大主要环境污染问题。2016年至2018年,湖南财政安排资金36.07亿元,支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31.33亿元,支持全省土壤污染详查、风险防控、污染治理和修复、土壤污染治理和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23.54亿元,“绿色公交”奖补资金1.12亿元,重点领域减排2亿元,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安排17.2亿元,支持全省123个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安排10亿元,重点用于包括农村厕所改造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