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加强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及统筹强化监督工作的纪律作风监督。被监督地区干部群众如发现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工作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可向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公开举报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是我们对驻在部门重点工作进行监督的方式之一。”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切实加强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等驻在部门重点工作的跟踪监督。
据介绍,根据举报线索,生态环境部2018年组织查处了有关工作人员违纪问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河北省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李建柱收受被监督对象现金、更改删减上报材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期间,山西省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武留军等人饮酒、未按规定支付餐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处理;大气强化监督期间,江苏省高邮市环境保护局干部华朝俊等人接受宴请、套取租车费用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为严明纪律,此次公告中,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还发布了《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即不准违反组织纪律,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不准出现不良工作作风,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违反廉洁纪律。同时,所有参加强化监督工作的成员,都需要签署《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工作廉洁守纪承诺书》,承诺不违反以上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除此之外,我们还注重监督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到实处,通过约谈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进驻培训会和动员部署会严明纪律作风要求,督促中央环保督察组、强化监督工作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工作结束后开展纪律作风自查等方式,以正风肃纪保障工作顺利进行。”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