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前 晋城全市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行业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今年8月底前 晋城全市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行业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19-05-1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切实解决我市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餐饮油烟污染有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和时限
 
  晋城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茶楼、饭店、单位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其中50座以上(含5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是整治重点。200座以上(含200座)的餐饮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各县(市、区)监控平台联网,未按期完成的,一律停业整治。
 
  整治标准
 
  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并有出厂检测报告。
 
  各餐饮单位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风机、油烟收集罩、排气筒出口、采样位置等设施安装及油烟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国家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各餐饮单位要建立清洁保养台账,定期清理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50座以上(含50座)的餐饮单位每年至少要监测一次,200座以上(含200座)的餐饮单位每半年至少要监测一次,确保达标排放。
 
  各餐饮单位完成油烟污染整治后,要向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购买收据、监测报告、现场照片、清理维护台账等)的复印件,予以备案。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完成治理餐饮单位进行抽查监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对抽查监测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大气环境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