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对今年即将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作动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主持会议。
刘莲玉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意义重大。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实开展好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我省全面依法治水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莲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全面落实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要求,把握检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上下协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坚持担当作为,强化执法检查的组织保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找准人大的法律定位,推动全面依法治水落实到一件件一桩桩具体行动上。
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会议还公布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举报电话:0731-8530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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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重新修改,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表示,法律实施一年后,开展这部法执法检查,就是要检查新修改的法律实施情况如何,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以及重点流域、重点湖泊、重点区域的治污措施、法律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