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目前,中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已达2750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474个;各类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了170多万平方公里。这是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提供的最新数据。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有2750个,其中国家级463个。也就是说,去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了11个。
近日,刚刚公布的《2018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也显示,2018年,国务院批复11处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474处。新设立国家森林公园17处,总数达897处,总面积达1287万公顷。
中国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地方级又包括省、市、县三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按照性质划分,自然保护区可分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即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和资源管理保护区。
早在20多年前,中国就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该《条例》经过修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说明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在加强和升级。
李干杰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了各类规划,都摆在重要位置来推动;生物多样性就地和迁地保护取得很好进展;启动实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长期将其作为监督执法重要方面;相关科研及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
此外,2011年,中国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印发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下称《计划》),该《计划》将持续至2030年。“通过这些措施,很好保护了很多自然生态系统和大多数重要的野生动植物种群,使得一些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群得到了恢复,大熊猫是最典型的。”他说。
不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和污染防治一样,也不容乐观。李干杰坦言:“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趋势还未得到根本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开发活动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也存在”。
记者注意到,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有多地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被相继曝光,有的地方在保护区核心区开煤矿、建别墅、搞畜禽养殖,有的甚至在保护区内大肆开发旅游项目等,以损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经济增长。
在去年开展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也发现仍有地方政府为侵占保护区开“绿灯”,甚至虚假整改。比如,黑龙江省挠力河自然保护区违建问题;安庆保护区为项目开发“让路”,极度濒危物种江豚觅食区正在消失;衡阳常宁市“以调代改”,保护区为矿产开发让路;广西多地削减自然保护区面积达80%以上等。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说,在严肃查处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后,仍发现一些自然保护区存在突出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然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绿灯”,甚至违规审批、虚报情况、敷衍整改。有部分保护区历史欠帐较多,保护和开发矛盾突出。
在他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守法意识淡薄,甚至知法违法。有的地方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偏轻,违法成本较低,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认为,应完善重典治污法律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现行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制定时间较早、处罚力度偏软、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的法律或相关条文,抓紧提出修订建议。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