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今年山西省将重点推动一批示范引领性项目和各项政策机制落地见效。在汾河流域,启动编制《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详细规划》;在汾河干流北起太原综合治理三期末端、南至汾河二坝坝址的13.5公里先行示范段,集中建设堤防生态化改造等生态项目,打造生态修复“样板工程”;筛选建设一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确保2-3个县域统规共建项目落地。在桑干河流域,重点推进桑干河固定桥段生态蓄水、朔州市神头泉泉源区保护、天阳盆地地下水压采及水源置换等项目。在大清河流域,推进大清河浑源县河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启动实施。在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流域,重点推进代县滹沱河干流生态修复、长子县浊漳河南源源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实施。此外,要建立汾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力争今年从黄河、沁河向汾河生态补水4.3亿立方米以上,使汾河干流生态流量不小于10立方米/秒,有效增加河流自净能力。
同时,山西省还将扎实推进水保生态建设与保护、农业灌溉发展水平、洪水旱灾防御等基础工作,全面强化河流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等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水权水市场、水利投融资等改革,持续强化水利行业能力建设。